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考试资讯 > 关于公布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考生成绩的通知

 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(考试中心):

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(简称3+证书考试,下同)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绩公布

(一)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。我院将于1月31日17:00起向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考生手机推送成绩;17:20起,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(ID:gdsksy)小程序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(www.eesc.com.cn)查询成绩。2月2日10:00起,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。考生成绩公布方式见附件1。

(二)成绩排位原则。考生成绩排位原则为: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。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,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。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,则按统考总分(即不含政策性加分)从高到低排序。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,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。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,同科目成绩高的排位在前,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,排位相同。

二、考试成绩复核

(一)申请复查程序。考生在获得3+证书考试成绩后,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,可在2月15日9:00-17:00时凭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(考试中心)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,并按复查科目填写《2019年3+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》(见附件2),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。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,答卷是否漏评,答卷扫描是否准确,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。各县(市/区)招生办公室(考试中心)于2月18日17:00前进入http://www.ecogd.edu.cn/pgzb/,选择考务管理菜单栏下的成绩复查功能,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。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。

(二)复查结果告知。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,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,更正后的成绩我院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。

 

附件:1.2019年3+证书考试考生成绩公布方式

2.2019年3+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

2019年1月29日

附件

上一篇: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

下一篇: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